

暑假期间,我市、县两级校外培训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2次,出动检查人员285人次,排查培训机构和托管合计359家,其中:学科类32家、非学科类284家、托管43家,发现问题60个,查处违规培训机构(托管)12 个,发出整改建议书60份,限期整改机构60 个,目前已整改到位。

7月19日上午,宁德市召开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关于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推进宁德市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
8月9日至8月25日,宁德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文旅、体育、科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次,出动检查人员56人次,对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福安市、霞浦县、福鼎市、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8个县(市、区)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督导检查,督导组聚焦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非学科类登记审批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预收费监管等重点内容,排查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合计134家,其中:学科类8家、非学科类114家、托管12家,发现问题22个,向相关县(市、区)发出问题清单8份,限期整改机构22个,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114家。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市教育部门关于2023年暑期“双减”工作安排部署,蕉城区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管、住建、文旅、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于7月12日启动开展校外培训暑期“监管护苗”专项行动,8月23日开展非学科培训治理“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暑期共开展联合排查2次,出动检查人员27人次,现场走访排查培训机构和托管35家,其中学科类11家、非学科类18家、托管机构6家。检查发现1家培训机构存在暑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2家机构存在以教育咨询、托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对此,检查人员要求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并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整改问题10条,目前已整改到位。
古田县教育、文旅、消防、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分别于 2023年7月3日、7月14日、8月9日开展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联合检查行动3次,共出动检查人员43人次,对57家校外培训机构和3家托管机构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发现古田深岚艺术培训学校(非学科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责令立即停业整改,退还所收全部培训费;前沿教育培训中心收费公示不够完整;小布丁培训学校消防通道门设计不合理;鑫向日葵艺术培训学校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公示栏设计不合理;金口才言道培训学校单辅收费太高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复核培训材料19份,发放26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告知书》,进一步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审批工作。
暑期以来,屏南县教育、文旅、发改、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及辖区乡镇围绕“强化培训监管,守护快乐假期”主题,瞄准治理重难点,扎实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屏南县检查组分别于7月17日、7月18日、8月10日、8月23日开展联合检查4次,出动检查人员33人次,共检查培训机构和托管33家,其中学科类2家、非学科类28家、托管3家,复核审查培训教材18份,教室消防安全检查28间,资质审查机构从业人员21人次,发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5份;检查发现4家培训机构未落实“在暑期营业期间每2小时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制度,当场责令要求整改;对1家超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非学科培训机构,检查组当即责令该机构停止培训并全额退费,该机构于当天完成整改。送达整改落实函5份,指导5家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推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审批登记5家。
周宁县教育局牵头,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和旅游局、发改局等部门,分别于2023年7月2日、8月4日对县域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2次,出动检查人员13人次,对21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风险隐患4个,现场要求立即整改到位;1家机构存在使用临期食品,现场对这些食品装箱并进行销毁;1家机构存在师资未进行公示的情况,已要求整改到位;发放14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告知书》,进一步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审批工作。
寿宁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县文旅局、发改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七部门分别于7月17日、8月17日联合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暑期专项行动检查工作2次,共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检查了学科类培训机构3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5家。联合检查组通过实地查访、信息查询等方式,比对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的数据稽核对象的稽核结果是否准确,检查过程中暂未发现学科类培训机构暑假期间开展违规培训,机构处于关门歇业状态。检查发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备不达标的问题6个,违规广告牌2处,要求机构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3个问题,拆除违规广告牌2处。
8月10日,福安市政府牵头组织教育、文体旅游、市场监管、发改、民政、人社、住建、消防、公安、卫健等部门人员,对全市暑期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此次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抽查机构14家(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1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9家、托管机构2家、托育机构1家、康复训练机构1家)。经实地核查发现有5家机构关门停业,实际走访检查机构9家。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实地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违规开展暑期学科类培训;是否存在“价格欺诈”“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违规收费现象;是否存在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等行为;是否规范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管理;是否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等。检查发现1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托管服务,涉嫌课业辅导、学科类培训,检查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营业,并向该机构宣传“双减”相关政策,不得以托管名义开展课业辅导、学科类培训,现已整改到位。
6月30日,福鼎市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推进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暑假期间,福鼎市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消防、住建、公安、文旅、发改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共出动检查人员36人次,检查培训机构38家,发现问题4个,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查处托管机构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作业辅导)2家,已责令托管机构删除一切隐形变异学科类广告宣传,停止所有学科类培训行为,并退还学生培训费,现已完成整改。
8月2日,柘荣县教育、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联合突击检查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8人次,现场突击走访排查非学科类机构2家(文化艺术类),其中1家关门未开展培训活动。检查中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指出机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1家机构大门上的违规宣传标语进行拆除处理,目前暂未发现有机构存在违规开展暑期学科类培训情况。
为贯彻落实“双减”工作有关部署,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要求,7月17日,驻霞浦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教育、市场监管、文旅和发改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护苗”2023年暑期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形式,共出动检查人员7人次,现场查访2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5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查访中,未发现学科类机构违规开展暑期培训;但发现4家非学科类机构公示栏未展示教学人员信息情况;2家非学科类机构公示栏展示教学人员信息不完整;1家非学科类机构收费存在以年卡、不限次卡进行收费等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培训机构立即整改。同时,提醒各非学科类机构在培训期间,要全面加强安全巡查,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社会事务、经发、人社、消防、社区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暑期校外培训联合整治行动。检查组聚焦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从业人员入职审查、非学科类机构收费和预收费情况、培训材料和培训时间等五个方面内容,分别于6月29日-30日、7月17日-18日、8月24日联合开展3次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3家、托管机构1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6家。检查发现蓝恩英语(东侨开发区金城花苑5幢3梯404)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检查组要求该机构立即停止办学,退还学生学费,同时督促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后续监管预警工作。联合检查期间,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双减”政策宣传、资金监管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
公开曝光



重要提醒
一、根据国家“双减”政策,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夏令营、研学旅行、托管班等名义违规开展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均为违法违规行为,请家长自觉抵制。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要求,中小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和日常监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分别由体育、文旅、科技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日常管理,不论是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培训,还是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开展培训活动都要先申请获得审批许可,没有办学许可证或审批意见书(不管是否有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都不是合规机构。目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非学科类培训审批工作。广大学生家长请务必留意,在缴费之前务必查看培训机构是否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审批意见书,不要选择未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广大学生家长在缴纳费用前,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公示的收费项目,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同时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校外培训机构以折扣、赠送等优惠手段诱导跨学期、跨学年收取费用的,应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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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编辑:陈娥
审核:刘宁芬 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