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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应 | “二手车”长期占用“停车位”?交警部门将多举措开展整治

2023-11-01 10:03 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提问:10月31日,福安市民林先生向本报“民生热线”反映,该市市区世纪大道216号附近,二手车经营商户常年将“二手车”停在公共车位,长期霸占公共车位对周边小区居民和商户很大困扰,就算交警前来驱离也没用,商户和交警“躲猫猫“”,交警一走又停回来了。相关部门能否就此情况进行“治标又治本”的整治?


回应

交警部门将多举措开展整治

记者来到林先生反映情况的周边现场看到,人行道上以及小区前的空位的确停满了车辆,但仅从外观上看很难确定是否“二手车”,“聪明”的商家为逃避执法部门的整治,都已不在车辆上放置“小车低价转让”以及电话号码等之类的广告,所以很难区分。但周边的确开满了二手车车行,只有与商家交谈过程才会知道哪些是“二手车”。

“之前多次向‘12345’平台没得到根本解决,也有交警过来查过,但是交警一走又都停回来了。这样我们居民回来都没停车位停车,只能停到马路上第二天就被开罚单,非常窝火。”林先生说。

交警执法治标不治本

福安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交警大队有安排人员对违停车辆进行通知驶离或张贴违停告知单。因执法流动,交警大队人员离开之后,又有车辆再次停放于此处,造成交警和商户躲猫猫。”

其实,福安交警部门针对该路段情况也拿出了许多具体整治举措。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福安市区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基础设施满足不了现有停车需求,龙春商务宾馆至世纪大道216号路段位于东湖路、天马大道、世纪大道的交叉口,周边分布有韩阳煌都、瑞景名仕城、教师新村等大型小区及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来往车流量较多,市民停车需求较大。

为满足群众停车需求,福安市交警大队针对老旧小区周边路段允许车辆夜间临时停放。白天时段,对违停车辆依法依规贴上警告单或者违停处罚告知单。针对长期停放车辆对其造册登记,并及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驶离。但这些都治标不治本。

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交警采用的一些举措为什么很难收到好的成效?

福安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根治‘二手车’霸占‘停车位’问题,一要如何辨别什么是‘二手车’,二是要划定停车位。概念明确才能执法明晰,‘二手车’属于商务部门管理,但是商务部门没有对二手车进行明确的登记造册,这样我们就很难区分是用来经营的‘二手车’,还是普通居民车辆。”

另外,该区域并未规划停车位,有些是人行道,有些是小区广场,也无法完全按照违停来处理,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难度。

对此,福安交警部门已经对接社区,近期内将小区广场空地部分规划设置停车位,纳入城市智慧停车管理。

福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可根据宁德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针对停放在停车泊位的车辆不得停放超过二十四小时,联合商务部门进行“二手车”登记,长期未移动属违法占道经营,交警部门将联合城市管理局对其占道经营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置。当然,居民停车如超过24小时长期不移动的,也将按照违停进行处理。

长期来看,福安市应该规划专业二手车交易市场,避免二手车经营企业与居民区“混住”,相互挤占资源,造成摩擦不断。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文奎

编辑:陈娥

审核:林翠慧 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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