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蕉城区三都镇城街村村民崔先生向“新宁德”客户端《呼应》栏目投稿反映,其在三都镇的老房子原电表被注销后,恢复用电却遇到了困难。具体何原因?记者进行了走访。
崔先生家住蕉城区三都镇城街村117号,其老房子建于1990年,后因工作生活原因,1999年一家人搬出,老房子空置。2001至2002年期间,电表改革,供电公司对一些3至6月未使用的电表以及其他情况的电表进行销户处理。崔先生老房子电表也在此期间被注销,记者向供电公司确认此事。崔先生也知电表被注销一事,但因为老房子无人居住,故没有申请恢复用电。
去年,崔先生的母亲想回到三都镇养老,其对老房子进行修缮后,于6月份申请恢复用电。据崔先生反映,他向飞鸾供电所申请用电,供电所要求其填写《水电报装审查申请表》,崔先生领取表格逐项填写,在完成村居(社区)意见一栏后,遇到卡壳。
“乡镇治违办的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既没有去现场看过,也没有和我沟通,就拒绝签字了。”崔先生说。后崔先生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三都镇政府给予答复为:按照水电报批规定,用户申请水电报批分为普通户和特殊户,普通户需要携带相应证件(土地证、村建许可证)或造福工程户审批表,特殊户为照顾特殊人群(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等),可以携带相应身份证明,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解决。
“该户无法提供任何证件证明,根据规定无法进行办理。同时,经与飞鸾供电所核实,飞鸾供电所未与其接触过,也未与其说过分管领导个人签字盖章才能申请的话语。”三都镇在12345上答复。
崔先生说:“因为是早些年盖的房子,有土地证,无村建许可证。且我也没有加盖,只是进行修缮,没理由不给我恢复用电。”


那么,到底能不能给崔先生恢复用电呢?记者采访了三都镇相关负责人,其表示将会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并与崔先生沟通,妥善解决该问题,确保居民合理合法安全用电。
短评
用水用电是居民生活必需,乃民生大事。原有电表被注销后申请恢复,本不该如此麻烦。崔先生二楼建筑到底属于修缮还是违建?其实工作人员去现场走一走,看一看,自然一目了然。不是违建,就第一时间给办理相关恢复用电手续;若是违建,要怎么处理?该怎么办?到底能不能恢复用电?也要给居民一个明确答复。一件可以很容易处理的事情,通过“12345”没有得到明确解决,最后还反映给媒体,对社会资源、行政资源都是很大的浪费。彼此多一份沟通,多走近一步,提高的不仅是效率,更拉近彼此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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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文奎
编辑:陈娥
审核:刘宁芬 林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