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来电:如何办理“预付制”购房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补充支付购房首付款。办理“预付制”购房提取,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前签署“预付制”承诺书,办理流程为:
第一步:购房职工与开发企业确定购房意向及首付款支付方式。
第二步:购房职工(本人)到公积金窗口进行预审,确定提取金额。
第三步:购房职工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步:购房职工或受委托开发企业到公积金窗口申请提取。
第五步:购房职工或受委托开发企业在一个月内补充提交合同备案材料。

《呼应》栏目提问指南

可扫码或点击下图
进入《呼应》栏目


点击栏目首页右上角“我要问”
进行提问或报料

我们始终等着你!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编辑:陈娥
审核:刘宁芬 林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