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①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②实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建立一批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打造一批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培训基地。③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挖掘、保护和传承民间传统技艺,打造一批“工匠园区”。④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⑤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实际,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引导技能人才向欠发达地区、基层一线流动。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⑥支持各地面向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⑦注重做好党委(党组)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分类目录。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⑧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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