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①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应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班。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随班就读小学、初中基地学校各1所,在校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②到2025年实现每个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 原文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