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①数字产品制造业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其他类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产业数字化项目总投资范围原则上涉及配套土建部分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20%。②在建项目,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或2023年上半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储备项目,原则上2023年下半年或2024年上半年能开工建设。③各地要于2023年1月10日前上报。 原文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