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市总工会启动第一批宁德工匠遴选工作,申报日期截至10月24日。符合条件者,可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中央、省属在宁企业和市直企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申报对象可向所在单位申报。
申报对象为——
1.近5年在某一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技术技能水平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为企业和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技能人才;
2.宁德市第一至四届市管优秀人才和市管优秀青年人才可参加评选;
3.被认定为第一、二批的宁德市特支人才、乡土人才,宁德市重点产业技能大师,以及“天湖人才”未满 3 年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申报条件为——
申报对象应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或专技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传承,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是行业认可、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技能人才;
2.职业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同工种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开展技术革新改造或者生产实践中有突出贡献的;
3.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授予技能人才相关荣誉或表彰的,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表彰或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的;
5.近5年来在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或劳动竞赛(或行业组织的劳动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6.具有绝技绝活,并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记者 吴宁宁
编辑:蓝青
审核:刘宁芬 周邦在